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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职教中心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实训室资源条件、提高实验实训室综合效益,充分发挥实验实训室在实施素质教育、高新技术开发、学生技能提升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为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实验实训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验实训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规范有序做好全校的实验实训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实训室开放的原则与意义
实验实训室面向学生开放是中等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实验实训室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协调能力、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全校实验实训室要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提高实验实训室的利用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实验实训资源的效益。每个实验实训室开放都必须面向全校学生,开放实验实训室所有能提供的项目,重点鼓励学生小制作、发明、创造活动。
二、实验实训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1.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实行二级管理,实训基地或中心负责具体开放管理工作,要求每个实训基地根据自身的条件制定具体的开放管理办法。 2.全校实验实训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培训等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面对全校学生及对外开放使用实验实训室。

 

详见 扬州市职教中心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